新北市蘆洲區忠義國民小學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依據「新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辦理
自113年11月15日起適用
場地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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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 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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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 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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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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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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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氣空調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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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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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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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座 每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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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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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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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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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組每小時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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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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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陳包藝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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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座 每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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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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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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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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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組每小時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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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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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證金以場地使用費、清潔管理費合計收費之二倍計收。
- 如有售票情形,場地使用費以售票收入總額百分之十金額計收,其金額不得低於本表所列該場地之場地使用費。
- 場地使用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收,最低使用時數為三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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