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5學年度寒假才藝班開設班級申請簡章。
壹、申請時間與方式:
一、115年11月2日(一)至115年11月13日(五)16:00止,檢附申請表件及相關證明,以電子郵件(w200602t@cyes.ntpc.edu.tw)或遞送紙本 (247033新北市蘆洲區光榮路99號)的方式,寄送至本校學務處訓育組。
二、檢附資料:
(一)開課審查表、開課申請表、課程計劃、教師身分證明及教師專長證明【附件一~附件五】:申請本次暑假課程者皆需附。
(二)115年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附件六】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存摺影本:首度申請本次寒假課程者需附;本校教師或之前已於本校成功開課之教師免附。
貳、審核:申請截止後,由本校學務處審核申請資料,並於115年11月18日(二)16:00前公告通過審核設立之課程於本校網站(審核結果不會另外通知,請自行上校網查詢),且由學校統一印製招生簡章,不代為發放個別相關文宣;審核未通過之課程亦不另行通知,請密切注意本校網站訊息公告。
一、115年11月2日(一)至115年11月13日(五)16:00止,檢附申請表件及相關證明,以電子郵件(w200602t@cyes.ntpc.edu.tw)或遞送紙本 (247033新北市蘆洲區光榮路99號)的方式,寄送至本校學務處訓育組。
二、檢附資料:
(一)開課審查表、開課申請表、課程計劃、教師身分證明及教師專長證明【附件一~附件五】:申請本次暑假課程者皆需附。
(二)115年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附件六】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存摺影本:首度申請本次寒假課程者需附;本校教師或之前已於本校成功開課之教師免附。
貳、審核:申請截止後,由本校學務處審核申請資料,並於115年11月18日(二)16:00前公告通過審核設立之課程於本校網站(審核結果不會另外通知,請自行上校網查詢),且由學校統一印製招生簡章,不代為發放個別相關文宣;審核未通過之課程亦不另行通知,請密切注意本校網站訊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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