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訂定「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差額補助要點」,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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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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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訂定「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差額補助要點」,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

一、旨揭要點係為推動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鼓勵公教人員保險法之被保險人生育,減輕育兒經濟負擔,特訂定之。該要點之補助對象,請領生育給付金額未達新臺幣10萬元時,以公務預算發給差額補足至10萬元。雙生以上者,差額補助按比例增給。
二、檢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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