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課後社團開設申請公告
跳到主要內容區
:::

活動宣導

:::

公告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課後社團開設申請公告

新北市蘆洲區忠義國民小學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課後社團開設申請簡章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
二、新北市公立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社團實施要點。

貳、實施時間
預訂於114年9月15日至114年12月30日,共13-16週(10/28-11/04期中評量週、09/29教師節補假、10/06中秋節、10/10雙十節、10/24光復節補假、12/15校慶補假停課乙次、12/25行憲紀念日),每週一、二、四、五課後16:10至17:40辦理,每節授課時間為40分鐘,中間下課10分鐘。

參、實施內容
規劃團體性、系統性之活動課程,以團康、體能、各類藝能、育樂活動為主,相關類別有學藝類課程(語文、科學……等)、體育類課程(球類、田徑、技擊類……等)、才藝類課程(音樂、表演、視覺藝術……等)、其它類別課程。
肆、開班指導教師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有該項專長之合格教師(請提供相關證明)。
二、未具教師資格。但有相關專長素養,並持有下列學經歷相關證明文件之一: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符合活動課程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曾獲選為直轄市或縣(市)級以上相關專長之代表隊一年以上資歷,或近五年內曾參加直轄市或縣(市)主辦之相關專長公開表演、展示、競賽得獎,且其專長符合活動課程者。
(三)曾獲得國家級、直轄市或縣(市)級,公開辦理之能力檢定、檢核或鑑別證書,且符合活動課程者。
(四)經本校學務處認定具特殊專長,符合活動課程內容且具有相關證明者。


欲申請課後社團,詳如附件。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