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視力健康檢查異常學生之矯治或轉介治療,本局重申視力複檢與矯治回條繳回說明,請貴校配合辦理並加強宣導親師生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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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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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視力健康檢查異常學生之矯治或轉介治療,本局重申視力複檢與矯治回條繳回說明,請貴校配合辦理並加強宣導親師生周知

o 續本局114年3月12日新北教衛環字第1140468480號函辦理(諒達)。
o 請貴校持續宣導「近視是疾病」觀念,學生近視應就醫治療以抑制度數增加速度,配戴眼鏡僅是矯正視力而非治療(不能控制度數)。學生於校內進行視力篩檢結果,裸眼視力任一眼低於(含)0.8經配戴眼鏡後視力檢查正常之學生,仍需定期就醫,配合醫囑治療。另本府衛生局與教育局共同辦理新北市學童護眼方案-學童高度近視防治計畫,提供國小學童及幼兒園中、大班視力篩檢異常之幼兒每年1次免費視力檢查服務,以降低本市學童高度近視率,先予敘明。
o 邇來仍有家長反映學校發放之視力複檢與矯治回條繳回時間過短,致學生至眼科診所複檢時等待時間較長且影響複檢醫療品質之情形。請學校衡量提供家長充裕時間繳交視力複檢回條,且「勿將視力或口腔複檢與矯治回條作為寒暑假務必繳交作業而造成家長疑義」。另彈性處置家長表示繳交回條有困難,請學校向家長充分說明及柔性宣導,但亦尊重家長最終處理方式。

o 茲提供中大型學校作法參考:
 可於寒暑假期間發放「新北市學童護眼方案家長通知及同意書」或「學童視力健康檢查結果複檢通知單」,提供家長自行利用寒暑假時間帶學童至眼科診所檢查並於開學後繳交回條(非強制性)。
 可延長班級視力檢查梯次時間,於每梯次檢查完後發放「學童視力健康檢查結果複檢通知單」,提供學生分梯次繳交回條,以避免短時間大量學生至眼科診所複檢。
 依據新北市學童護眼方案家長通知及同意書,國小學童護眼方案篩檢之個案紀錄表可代替學校之「學童視力健康檢查結果複檢通知單」,國小可善加利用此機制。
o 檢附視力保健宣導圖卡1張,請貴校協助配合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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