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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忠義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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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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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有關該部114年5月14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41480A號令釋發布時在職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教師,如符合該令釋情形者,得辦理改敘一案。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9月25日新北教人字第1141941408號函辦理。
二、旨揭教師應於教育部函下達後3個月內依該部114年5月14日令釋申請辦理改敘,並溯自114年5月14日生效;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日生效。
三、請於114年12月22日前檢具年資證明文件向人事室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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